英國東印度公司是什麼?大亂局下的企業暴力和蒙兀兒帝國滅亡

英國勢力進入了印度次大陸(Indian subcontinent)時,一開始是以英國東印度公司(The East India Company, EIC)之名,這個本來為了發展遠洋貿易才成立的公司,卻正好在印度局勢發生改變的時候,開始招兵買馬,行使企業暴力,以捍衛自己的權利,最終還達成帝國侵略的目的。

這段英國東印度公司在印度的發展史,伴隨著蒙兀兒帝國(Mughal Empire, 1526-1857)的沒落,交織出關於印度大陸上「大亂局」的過往。

這也是威廉.達爾林普(William Dalrymple)於《大亂局:東印度公司、企業暴力和帝國侵略(The Anarchy: The East India Company, Corporate Violence, and the Pillage of an Empire)》的敘事主軸,也就是東印度公司在僅有35名固定職員的編制下,如何透過:

「軍事征服、壓制並劫掠南亞大片地區。這幾乎是世界歷史上商業暴力的巔峰之作」。

Source: Pexels

興盛的蒙兀兒帝國和大亨(mogul)

即使還未造訪不可思議的印度(Incredible India),但你肯定聽過泰姬瑪哈陵(Taj Mahal),這個蒙兀兒帝國第五任君主沙.賈汗(Shah Jahan, 1592-1666)為他摯愛的妻子Mumtaz Mahal(1593-1631)建造的陵寢,也成為許多人到印度旅遊時必訪的旅遊景點之一。吸引人的不僅是宏偉的特色建築,還有他們的愛情故事。

若是對印度歷史有點興趣的話,會知道這座陵墓還見證了蒙兀兒帝國的興盛與沒落,因為興建陵墓時的人工和費用,這些龐大的開支深深為帝國帶來負面影響。

這個一度富裕、強盛的帝國,創建人巴布爾(Babur, 1483-1530)是成吉思汗和帖木兒的後裔,因此蒙兀兒是源於波斯語的蒙古之意。帝國鼎盛時期的疆域包含現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和阿富汗的大部分區域,而領土內的人口約是「一億五千萬人,佔了當時人口的五分之一,製造全球四分之一的產品」,可說是名副其實的世界工廠,還是紡織品的主要生產者。

布料示意圖。Source: Pixabay

「印度生產的利潤,大量進入阿格拉的蒙兀兒帝國國庫,收入達到一億英鎊(今日超過一百億英鎊)的蒙兀兒皇帝,成了世界上最富有的王室」。蒙兀兒帝國的首都也是個大都會,「1586-1605年間,歐洲白銀以每年18公噸的驚人速度,流進蒙兀兒核心地帶」,甚至於象徵著財富和權力的蒙兀兒人,反映在英語中的「大亨(mogul)」,而帝國驚人的四百萬軍隊,也讓前來的歐洲人知道,沒有帝國的許可,是難以進行貿易活動。

不過這個以伊斯蘭教為核心的帝國,到了中、晚期,就面對著治理的問題和周遭其他族群的崛起,加上歐洲人在此地的競逐,為帝國滅亡埋下了伏筆。

英國東印度公司的貿易團揭開了英國和蒙兀兒帝國往來的序幕。1608年8月28日,英國東印度公司的船隻駛入了印度西部的蘇拉特外海。

1600年英國東印度公司的成立

時間回到1599年9月24日,倫敦一場促請成立新公司的會議召開,他們是為了要「發動長途航程,進入東印度與當地的其他島嶼及國家,進行貿易……透過購買或交易那些島嶼或國家願意買賣的商品、用品、珠寶……(俾使我主上繁榮昌盛)」。

在這之前的一個世紀以來,西班牙人、葡萄牙人早已建立起海上帝國,這些貿易航線也為國家帶入龐大的財富。甚至稍晚崛起的荷蘭,從東南亞返航帶回的香料和貨物,某次航程的利潤高達400%。

於是在貿易發展和國家榮耀的驅使下,「倫敦人東印度貿易公司(The Company of Merchants of London Trading to the East Indies)」於1600年獲得王室特許後,便以合資形式正式成立了。

不僅如此,他們還獲得了不少權利,包括:前六次航程可免關稅、十五年的英國商人對「東印度貿易」的獨占權利、統治領土和招募軍隊的半主權特權。這樣的特許條文,「從一開始就留下讓這間公司成為帝國強權,建立主權並控制人民土地的可能」。

英國東印度公司首航前往印尼蘇門答臘島的亞齊購買香料,1603年6月返航帶回了不少香料,其中不少是劫掠自自葡萄牙的船隻,因此首航獲利率達300%。然而。相較與1602年合併成立的荷蘭東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 VOC)的資本,當時該公司的資本額超過英國東印度公司十倍,也能發出3600%的股利給投資人,英國東印度公司只能算是表現普通、獲利微薄。

荷蘭東印度公司大樓,現為阿姆斯特丹大學。Source: Tseng

英荷之間的海上貿易衝突越演越烈,英國也沒因此在香料貿易討到什麼便宜,只能轉而聚焦於紡織品市場,而這幾樣都是源自於印度,包含:精細棉紡織品、靛青染料與印度染棉布。

剛來到印度的英國東印度公司,理解武力並非與帝國貿易、協商的適宜手段,而是透過談判取得商業優惠,於是印度大陸的珠寶、胡椒、紡織品和硝石的貿易,獲利在1630年代就遠超過荷蘭的香料貿易。

蒙兀兒帝國的沒落和英國東印度公司軍事化

奧朗則布皇帝(Alamgir Aurangzeb, 1618-1707)是沙.賈汗的兒子,不過不是他屬意的繼承人,後來他發動政變、軟禁父親,成為帝國新君主。他嚴行伊斯蘭教法的統治,不同於之前歷任君王對印度教子民的開放融合政策,「他在印度劃下的宗教傷痕,迄今未能完全平復」。

於是這個建立在宗教寬容和結盟印度教徒的帝國,因為奧朗則布黃度,使得「聯盟承受的壓力及皇帝的偏執態度,動搖了蒙兀兒帝國的國勢」,加上他打算將帝國擴張至中、南部的德干高原,與其他勢力戰爭、衝突不斷,耗盡帝國的資源,並給了強大的馬拉塔人(Maratha)崛起的機會,當然還有其他此起彼落的反抗勢力。

這些衝突導致「帝國的地租、關稅和歲收難以順利進入國庫,蒙兀兒帝國首度發生財政部門難以支付帝國行政支出,或發放官員薪餉的窘境」。當1707年2月20日,奧朗則布去世時,留下了威權逐漸解體的蒙兀兒帝國,地方的總督也開始脫離首都的控制。

這段中央衰弱、地方繁盛的模樣,反而讓相對於德里、帝國的邊陲地帶經歷了成長和繁榮。像是印度大陸上「普那與馬拉塔山區,因為充斥著掠奪而來的財富與超額稅收,進入了黃金時代。羅希拉阿富汗人(Rohilla Afghan)、旁遮普的錫克教徒以及迪格(Degg)與婆羅多普爾(Bharatpur)的賈特人,都開始從蒙兀兒帝國的遺體中,雕塑出自己的獨立國家,並擔起王權治理的衣缽」。

面對混亂的印度時局,英、法二家貿易公司,為了保護自己,「開始招募自己的私人安全部隊,並為當地募來的步兵部隊提供訓練及豐厚薪餉」。同時間,英法雙方的衝突,不僅僅在歐洲、北美,也同樣在印度大陸上演,他們「分別跟南印度不同國家陰謀勾結,暗中出售軍事協助,以換取影響力、金錢或土地授予」,在這段期間雙方沒有太多決定性的戰果,不過「卻見證了兩家公司性格上的轉變,從貿易公司變成越來越好戰的軍事化實體」。

1750年代,英國東印度公司成為了「經濟上的巨人」。當時全英國的進口總額是800萬英鎊(約為今日的8億4000萬英鎊),英國東印度公司就貢獻了八分之一。每年向政府繳納約30萬英鎊的關稅,1754年時還借給政府100萬英鎊,以換取特許經營權能演延長30年。

歐洲的七年戰爭(1757-1763)爆發的時候,英、法兩家貿易公司在印度的衝突也白熱化,羅伯特.克萊夫(Robert Clive, 1725-1774)以初級文書員(writer)的身份前往印度,直到法方的攻擊,他才顯露出軍事天賦,利用速度和奇襲,讓法方及其印度盟友出乎意料,「克萊夫的激烈攻擊性格與膽大包天特質,推動了接下來幾個月的種種事件,並直接導致世界歷史最奇特的事件之一:總部位於一幢倫敦小建築的貿易公司,擊敗、篡奪並掌控了一度強大無敵的蒙兀兒帝國」。

對於孟加拉總督劫掠加爾各答東印度公司據點,克萊夫成功回擊,並鞏固了公司在印度的地位,甚至在個人和公司利益的驅使下,與對孟加拉當局不滿的商人和銀行家合謀,他們提供等同於孟加拉歲收的300萬英鎊(約今日3億1500萬英鎊)和加爾各答附近的土地所有權,以推翻時任的孟加拉總督希拉吉。

1757年克萊夫勝利了,「透過普拉西勝利,這間公司在蒙兀兒帝國建立起強大的軍事地位」。在此之後,孟加拉這個集聚各國財富流入的富庶之地,「它成了大量財富被抽走的寶庫,毫無回返的希望」。

這次勝利不僅僅是政變和驚人的報酬而已,孟加拉的資源成為日後東印度公司打擊競爭對手的基礎,也形塑了未來印度的權力版圖。

沙.阿蘭和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勢力擴張

因為權臣發動政變,蒙兀兒帝國核心的德里陷入混亂,發動政變的伊瑪德.穆爾克(Omas ul-Mulk, 1736-1800)將皇帝阿朗吉爾二世(Alamgir II)送上皇位,而阿朗吉爾形同傀儡,其子沙.阿蘭(Shah Alam,1728-1806)則逃亡在外。

那個時候,蒙兀兒的首都「輪番遭到南方馬斯拉塔掠奪者與北方阿富汗入侵者的占領和劫掠」,阿朗吉爾二世後來被伊瑪德.穆爾克殺害,王子沙.阿蘭等同於帝國繼承者,只是沒有實權,不過他充滿魅力,且「善於利用帝王身份的神祕光環,以及懷念過往和平的蒙兀兒的統治的心情」,成功號召了二萬名的追隨者。

為了孟加拉的稅收收取的權利,沙.阿蘭曾數次和英國東印度公司交手。

就是在這個時候,英國東印度公司發現了沙.阿蘭的號召力,雖然這位新皇帝沒錢、沒實權,但還是深受不少人民愛戴。另一方面,雖然英國東印度公司擁有豐富的資源和強大的軍事實力,但是「在大多數印度人眼中,英國東印度公司沒有合法統治的權力」。

英國東印度公司想到,若要擁有合法性,那麼就只能仰賴蒙兀兒帝國皇帝賦予了。

於是奇妙的同盟概念便誕生了,只是這個時候,英國東印度公司因為劫掠德里的阿富汗人勢力仍在,還沒有辦法將沙.阿蘭送回首都復位,這也是沙.阿蘭最心心念念的一件事。

然而,因為孟加拉治理之爭,英國東印度公司與三大地方總督發生衝突,這與前此普拉西戰役才相距不過七年,但是這場巴克薩戰役,雖然「蒙兀兒世界的三大軍隊聯合起來,想要擊敗英國東印度公司,並將其逐出印度。最終結果卻是蒙兀兒軍隊敗北,英國東印度公司反而成為印度北部—東部的主要軍事力量」。這是這間企業經歷的第二次轉變,公司未來甚至將成為這個廣大土地的實際統治者。

如同觀察家所言:「許多意外偶然,讓私人貿易商組成的法人團體,(變成)亞洲統治者的政府」。這也是對這間企業最真實的描述。

克萊夫把握時機,再次登場。他與沙.阿蘭簽訂《阿拉赫巴德條約》,公司支付了260萬盧比(約今日3400萬英鎊)作為皇帝津貼,換來皇帝對公司征服土地的承認,以及擁有帝國內最富庶的三個省份:孟加拉、比哈爾和奧里薩的課稅行政權,能主管這些地方的財務。

自此,「這間貿易公司既是殖民地主,也是企業國家,在法律上首次獲得所有政府權力:控制法律、行使司法、徵稅、鑄幣、提供保護、實施懲罰、締結和平及發動戰爭」。不僅如此,過往的貿易形式是英國東印度公司公司從英國帶來金條、貨物,以購買出口用的織品、香料和硝石,但之後透過印度的稅收,即可支付出口貨物的採購。

企業的經濟活動,對印度當地原有的經濟活動和職業,帶來毀滅性的影響,因為許多人如工匠、騎兵和農民等在企業殖民體制下,失去原本的生計來源。

這間貿易公司體制和蒙兀兒帝國相當不同,蒙兀兒帝國是一個決心久居的外來者,「打算將征服變成傳承,成為他們的財產與遺產」;但是英國東印度公司本質就是為了營利而運作的企業,所以在利益的驅使下,無論公司體制是否對當地造成負面影響,重點是在於貿易、經濟活動,於是財富就這樣流入倫敦,英國人也在印度待了幾年後,帶著巨額財富返回英格蘭。

英國國會大廈。Source: Tseng

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巔峰與衰敗

1770年孟加拉大饑荒的慘況,震驚了英國本土,也形成了負面輿論,而之後數間持有公司股票的銀行倒閉潮,,也造成英國和歐洲的經濟危機。

大到不能倒的英國東印度公司,迫使國家必須提供今日約1億4700萬英鎊的紓困貸款,不然可能會導致國家破產。面對這場危機,英國國會也提出《監督法案(Regulating Act)》讓國會有權任命印度總督,並加大對公司的監督。這也為之後公司國有化埋下伏筆。

大約在此時,沙.阿蘭在馬拉塔聯盟的協助下,於1771年重返德里,而馬拉塔聯盟自己陷入派系對立,「沙.阿蘭發現自己不再是一生中多數時光裡扮演的無權傀儡,而是自己領土上的意外君主」。

接下來的時光,英國東印度公司又經歷了無數次的戰役。

1788年2月,首任印度總督華倫.哈斯汀斯(Warren Hastings, 1732-1818)卸任後被彈劾,雖然發動彈劾的理由不盡正確,因為他實際是最富同情心的職員,「曾抨擊對抗那些掠奪並破壞孟加拉經濟的人,並盡全力將經濟導向可延續的繁榮之路」。直到1795年他才獲判無罪,不過相關審判卻「揭露了東印度公司的腐敗、暴力與貪污行為,為進一步的政府監督、管理和控制奠定基礎」。

因為哈斯汀斯改革有方,繼任的康華利斯(Charles Cornwallis, 1738-1805)面對穩定的公司營運,新引進的糖蔗、鴉片與藍靛作物,在多產的孟加拉也產生不錯的利潤,比起數十年前東印度公司的破產危機,現在孟加拉的出口量約為如今的5億2500萬英鎊。

1790年代的英國東印度公司,「它已經有效的將印度領土,轉變成嚴密經營的財政—軍事國家,由亞洲最強大的軍隊守護」。1792年公司與邁索爾的提普蘇丹再次發生戰爭,康華利斯透過與馬拉塔和海德拉巴聯盟取得勝利,「憑藉著剛從提普手中奪取的大片南方土地,東印度公司政權正邁向成為主要勢力的道路,不只在領土面積上,同時也是軍事與經濟的強權」。

接下來則是馬拉塔聯盟,在經歷了無數據點的血戰後,終於在德里之役劃下句點,也是「此役也終結了一個世紀以來,興都斯坦淪為敵對軍隊相互交戰掠奪對象的不幸命運」。原本英國東印度公司控制的孟加拉、馬德拉斯和孟買終於連接起來,「印度半島上所有主要政權,現在經由征服、合作及攏絡,要不併入東印度公司,要不就是成為公司的盟友」。

掌控德里之後,英國東印度公司「藉由強行成為蒙兀兒皇帝的攝政者…..為自己找到印度人眼裡的合法性」,新的英國—蒙兀兒體制被建立,至於歷經種種波折的沙.阿蘭,「他還成功創造蒙兀兒統治的新模式,在此模式裡,真實權力旁落一事,被巧妙的掩蓋在神授王權與興盛文化及宮廷儀禮組成的金色簾幕之下」。

不過連年的戰事也讓公司赤字飆升,國會更為密切的監管公司,1833年更通過了《東印度公司章程法案(East India Company Charter Bill)》,「取消東印度公司的貿易權利,將其轉變為某種管理組織」,然後在1857年的印度起義之後,英國東印度公司在國會的主導下,失去了權力,並在1874年的特許結束時,悄然的關閉了。

小結:商業和帝國權力的關係

英國東印度公司結束之後,是英屬印度的開始。

若對英國和印度、緬甸的糾葛稍稍了解的話,會知道在這之後,蒙兀兒帝國的末代君主Bahadur Shah II(1775-1862)被流放至仰光,而緬甸貢榜王朝的末代君王錫袍(Thibaw Min, 1859-1878),則在緬甸被納入英屬印度後,被迫在印度的勒德納吉里——一個印度西部、鄰近阿拉伯海的地方——渡過接下來的人生。

他們都未能於生前重返故土,死後也埋骨於異地(蒙兀兒帝國末代皇帝的墳在仰光大金寺附近,印度諾貝爾經濟學得主沈恩幼時造訪時,那裡還頗簡陋,不過現在已是小型紀念館,供有興趣的訪客了解帝國的過往)。

這是帝國權力的展現,而在這之前,在那個大亂局的時代,英國東印度公司在印度的發展,驗證了「商業與殖民如何經常攜手並進」,一個企業如何軍事化,打造商業帝國的同時,合縱連橫顛覆了印度大陸的局勢。

延伸閱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