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似雲仙?陽明山跟雲仙到底有多像?

1931年10月「日本國立公園法」1正式公告實施,隨後更在本土設置12個國立公園,這些公園分別為:阿寒、大雪山、十和田、日光、富士、日本阿爾卑斯、大台ケ原及大峯山、大山、瀨戶內海、阿蘇、雲仙2與霧島。隨著這股國立公園熱潮,台灣總督府與地方人士也開始嘗試設置國立公園。就在此時在台灣別具一格的大屯火山,便成為了在台的國立公園候補地的選項之一。但在推動大屯國立公園的過程中,依然是困難重重。其中最大的關鍵是,大屯山真的太像雲仙了!

大屯山彙之景神似雲仙

根據「國立公園法」所訂立的「國立公園ノ選定ニ關スル方針」指出,在同一類型當中的風景,只有足夠傑出的地區才能夠重複地被登錄為國立公園。也就是說,原本在台灣別具一格的大屯火山,卻會因為已經太像是雲仙國立公園,而被排除在國立公園的行列之外。為此,推動大屯國立公園的台北州政府,便開始強調大屯火山位在台北近郊所帶來的親民性。而這點有別於雲仙的地理區位,不只交通較為方便,往返附近最大城鎮的時間也較短。雲仙周遭的城市分別是東側的島原;西北側的諫早;甚至是更遠的長崎、熊本。相比起來,台北身為殖民地台灣的核心都市,卻距離大屯火山如此親近。也因此,台北州便將之作為大屯火山的賣點,藉此與雲仙進行區別。

跟據GoogleMap資料顯示,從雲仙溫泉街的雲仙お山の情報館(國立公園支部)到東側的島原市約需35分鐘車程(21Km),若前往諫早則需要50分鐘(31Km),前往長崎則甚至要70分鐘(56Km)。由此對比從台北車站出發到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僅需30分鐘(18Km)。由此可見,島都台北與陽明山間的交通便捷性與其地理區位所造就的親民性。

同時,為了符合選定方針所希望的大風景,台北州更將淡水至萬里間的北海岸地區也一併納入,期待藉此將大屯火山的風景「擴大」,而不是只有火山本身。最後透過這樣的操作手段,大屯吊車尾地被納入了國立公園當中。

日版陽明山?台版雲仙?

那麼到底大屯與雲仙到底有多像?竟然需要逼得台北州官員想方設法找出有別於雲仙的風景,才能使大屯順利搭上國立公園的末班車。為此,我利用休假於2024年1月上旬安排了一趟雲仙快閃,就為了看看到底有多「神似雲仙」。這次我選擇台北到熊本的班機,準備利用熊本與島原間的輪船,跨海前去一探究竟。從熊本機場下機,就可看見滿滿的熊本熊。在熊本境內的商家,都可以無償使用熊本熊做為觀光推廣之用。而機場本身也有免費接駁車可供達成到最近的JR站,不過座位有限,有可能需要等待。到達JR肥后大津站後即可搭乘JR前往熊本車站,並在那邊轉乘市區公車前往熊本港搭乘郵輪。

拍攝於前往島原的輪船上。郵輪上的海鷗非常兇暴,大家的食物一定要拿好!!熊本港有兩家輪船公司可供選擇,因為價格與時間的緣故,這次我選擇的是九商的輪船。

初至雲仙,便被這熟悉的硫磺味所吸引。雲仙的溫泉集中在絹笠山(879M)與矢岳(940M)間的山谷地,中間由國道57號貫串其中,附近更有清水川(有家川上游)流經。道路兩旁便是比鄰而居的溫泉旅館及各式賣店,又或著是煙霧繚繞的爆裂口景象。在雲仙溫泉街的旅館裡,各家旅館都會提供富含硫磺的溫泉,這點與大屯火山的泉質類似。由火山所產生的煙霧與地質地形,無須大費周章便唾手可得。而在道路旁的爆裂口景色,直接讓我聯想到了北投的硫磺谷,更是直接讓我想起郁永河對這種地貌的描述。他說:「望前山半麓,白氣縷縷,如山雲乍吐,搖曳青嶂間…。風至,硫氣更惡。更進半里,草木不生,地熱如炙;左右兩山多巨石,為硫氣所觸,剝蝕如粉。白氣五十餘道,皆從地底騰激而出,沸珠噴濺,出地尺許。…右旁巨石間,一穴獨大,思巨石無陷理,乃即石上俯瞰之,穴中毒焰撲人,目不能視,觸腦欲裂,急退百步乃止。左旁一溪,聲如倒峽,即沸泉所出源也。」

從溫泉街的地理條件來看,雲仙與草山溫泉雷同。草山溫泉坐落於紗帽山(645M)與尖山(516M)之間谷地,同時也有松溪(磺溪上游)穿過其間。同時在日治時期,因為道路仍未拓寬將松溪埋入現在湖山路一段的地下涵管之中,因此在日治時期行經草山溫泉,仍可見到與雲仙類似的景致。

於2024年1月7日拍攝於雲仙地獄。如今仍可在硫磺谷周遭的溫泉旅館見到這樣煙霧繚繞的風景。

除了炸裂口的風景與氣味以外,雲仙內的山岳與眺望的景致也與陽明山極為相似。自溫泉街順著國道57號往島原的方向前進,首先會經過雲仙ゴルフ場,是一座於大正2年(1913年)為了提供給到此旅遊的外國旅客所設置的高爾夫球場。而設置高爾夫球場的想法,在本多靜六於1920年代受邀為台北州建設大屯山天然公園時,也有著建構高爾夫球場的規劃與想法。

繼續沿著國道行進,便會在左側看見仁田峠循環道路,順著這條單行道便可環繞仁田峠並可搭乘雲仙纜車前往妙見岳,一窺普賢岳、平成新山等山岳的風光。必須要注意的是,行駛仁田峠循環道路必須繳納100日圓,這些費用將作為國立公園的維護資金使用。

拍攝於仁田峠第二展望所。自此可以遠眺平成新山與島原半島。
拍攝於仁田峠第二展望所。

站在仁田峠第二展望所遠眺島原市的海岸線,便可發現火山地形所造就的放射系水系與美妙蜿蜒的海岸線,而這點又與七星山看北海岸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另外,雲仙的林相也與陽明山非常類似。在雲仙除了人工造林的成果外,還有很多天然的溫帶植披。而陽明山區,特別是七星山與大屯山一帶,受到東北季風的影響,形成獨特的氣候壓縮帶。同時受到日治時期至今的造林影響,陽明山區的林相除了闊葉林外,也與雲仙的溫帶林非常相似,甚至也都有大量的芒草散布於山間。因此在觀光遊憩的設計、林相甚至是水系,雲仙與陽明山都極為類似。也難怪當時日人看見大屯火山後會有神似雲仙之嘆了!

美日大對決

因此陽明山在日治時期的景觀與基礎設施(infrastructure)與日本雲仙幾乎一致,政府官方對於景觀所遵循的也是以開放遊憩觀光為主。而這樣的精神,也為後續的日本國立公園(National Park)所繼承。相對地台灣戰後的國家公園(National Park),所承接的並非是日本的國立公園模式,反而轉向了美國的國家公園制度。也就是期待將人為因素降至最低,並透過強制法令規定進行土地分區管理,繼而限制人們在該區域的活動。雖然台灣的國家公園法及施行細則有參考日本模式,有條件地開放部分使用,但在管理上仍偏向於限制,而非是以日本的「許可制」為核心。許可制相比土地分區制度來說較為彈性,並可適應當地居民生活需要立即進行調整。而土地分區制度,則需要在每數年一度的通盤檢討上,一口氣全部調整。因此在彈性與時間上,都不符合社會的變遷需要。同時土地分區制度,某種程度上仍蘊含著政府由上自下強制的管理與限制,這也都不符合當今社會所追求的公民參與精神。

況且美國的國家公園設置位置多在無人區(或國有地),在土地限制與取得上相比台灣較為方便。相比而言,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僅有11,334公頃,但私有土地面積仍占有約2,681公頃即23.65%的園區土地。國家公園管理處也不諱言的在2012年的第四次通盤檢討中指出:「加上國家公園管制法令中對於居民房屋建築與土地使用限制,使得發展受到限制。」因此可見國家公園採用美國制度,即使揉雜部分日本制,仍舊造成當地發展的困境。因此相比美國制,筆者更加傾向日本制。也期待往後,臺灣的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能夠走出自己的特色。

參考資料:

1.國立公園法於1957年由日本現今施行的「自然公園法」所取代。

2.雲仙國立公園於1956年納入天草地區,因此更名為現今所使用的雲仙天草國立公園。

3.有關數據參考2012年陽明山國家公園第四次通盤檢討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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