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yon
二二八事件可說是戰後初期(1945~1949)在台灣最為重大的事件,該事件目前仍多有未釐清之處。本文謹只針對環草山區域在二二八事件期間的情況進行檔案史料的考證,尤重於清鄉前地方人士對於公部門的挑戰(檔案中多稱之為暴行)。期待藉此重新省視二二八事件期間,地方與行政部門間的衝突,尤其是草山地區所造成的影響與其意義。
草山的範圍若以現今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而定,包含了兩市七區,分別為:台北市士林區、北投區;新北市淡水區、三芝區、石門區、金山區、萬里區。然而陽明山國家公園的前身,即日治時期的大屯國立公園範圍另外包含了觀音山區。因此為求周全,除目前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的兩市七區外,另外包含了觀音山區的八里區與五股區兩地。
在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時,以上所提到的共兩市九區,都屬於台北縣,後續在清鄉綏靖階段則被劃分為兩個主要綏靖區,分別隸屬於基隆綏靖區與台北綏靖區。 台北綏靖區的範圍依照「台北綏靖區司令部綏靖工作報告書」顯示其範圍包含:台北市、台北縣部分,東自汐止,西至竹圍,南起板橋,北至草山、淡水。 這個區域可說是含括了台北盆地的核心區域,並包含了北海岸的淡水、三芝一帶 。基隆綏靖區的部分則是分為三區,分別是:基隆地區(包含北海岸的石門、金山、萬里等)、瑞芳地區(瑞芳、金瓜石、雙溪、大溪、澳底等)、宜蘭地區(北至頭城南迄東澳)。
因此被劃入台北綏靖區的有:士林、北投、淡水、三芝、石門、八里、五股等七地;而被劃入基隆綏靖區的有:金山、萬里兩地。值得注意的是,金山與萬里在當時的台北縣即被劃入基隆區管轄範圍內, 因此被劃入基隆綏靖區也是應當之做法。
以下將分別以行政區劃為張本,分區進行草山周遭區域在二二八期間的狀況概述,並附上區域內經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公告的受難者資料備參。
1.台北市部分
1.1士林區:
士林位在當時台北市北郊, 距離當時的台北市只需透過中山橋跨越基隆河即可抵達。因此在2月27日緝菸事件發生後,時任鎮長丁雲霖即於28日晚間召集鎮內各機關代表、里長與鎮代表等於鎮公所開會討論因應方式。
3月1日鎮民謝麗容、陳永木回鎮途中在北門誤中軍警流彈波及,謝當場身亡而陳則傷重。丁雲霖為避免事態擴大,於3月2日清晨前往鎮民代表張清江的家,並囑託代為秘密處理屍體後續更將受難者家屬安置,並保證奉養事宜。 同3月1日位在士林的供應局倉庫被劫,武器被奪取。 同日晚間則有里民曹阿章遭到駐紮的訓導營士兵擊斃,導致群情激憤要求懲兇,丁雲霖則任警察局與群眾間調節者安撫群眾。
3月2日,士林群眾暴動,情勢激烈。
3月3日,丁選派鎮民代表會主席何開盛、縣參議員曹賜固及警察所長等赴圓山拜會柯遠芬,柯立即委派王少寧前往慰問曹阿章的家屬,並奉上10萬台幣慰問。 同日,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第三處第一課報告當日上午八點該處派員前往士林購菜時遭到暴民毆打。 同日晚間,丁雲林在士林慈諴宮前向群眾演講,勸導群眾並安撫情勢。
3月6日,士林新村的倉庫遭到搶劫。
3月10日,鎮民代表邱守陽遭到逮捕。據士林耆老施百鍊先生與曹賜固先生回憶,邱應為當時士林鎮禮文里長(禮文里約為現今士林慈諴宮一帶),於日本時代擔任保正並從事藥材商。當時台灣神社附近有一駐紮的訓導營由李姓少將負責,由於該營士兵前往士林市場購物時常壓低價格與搶奪菜販,經菜販向邱反映後,他告知菜販採取「提高販價、減低銷量」以便制衡。李少將向當時士林鎮長丁雲霖及時任台北縣參議員曹賜固反映此情,由兩人出面向邱商討,惟邱拒絕改變作法。後續有訓導營派員欲前往逮捕邱秀楊之傳言,丁雲霖及曹賜固前往邱家請他先「暫避風頭」,邱以他是里長為由拒絕。兩天後,即有便衣人員將其逮捕。經曹賜固回憶,據傳邱是在文山區遭到槍決。
3月12日,據報有來自淡水與北投的群眾集結在士林,想要衝入台北市內,駐守於圓山的輜輪汽團士兵戒備中。
3月16日,鎮公所職員曹賜祿遭到逮捕。
3月18日,士林區員警楊冬筍遭指控夥同士林地區流氓謝溪石等在二二八期間盜賣軍用汽油而被逮捕,並於陽明山進行槍決。
3月上旬,曹火於自宅遭到逮捕,並於陽明山進行槍決。
1.2北投區:
3月6日駐紮在北投的汽車21團第1連遭到擊破。
3月7日下午八點,台北學生團前往北投企圖奪取北投陸軍分院物品,遭到駐軍開槍制止後散去。
3月10日,在復興崗的北投跑馬場內儲存的車輪遭竊。
3月17日,時任北投陸軍醫院長賴亨炭因下屬遭到逮捕隨同前往協商,爾後被發現被槍殺於淡水海邊。
事件期間,位在石牌的海軍探照燈隊槍枝遭奪並造成軍人三人受傷,該被奪槍支在3月18日在唭哩岸被發現。 另外,於北投陸軍擔任廚師的黃兩岸, 從商的楊火炭、 從事攝影的蔡萬居等, 也在事件期間罹難。此外更有楊奇漢、趙水濱、蔡財福等北投人, 於事件期間遭受迫害而致傷殘。惟上述六人罹難與受傷的詳細情況資料較少,故僅以此敘明。
2.新北市部分
2.1淡水區
3月1日,來自台北的流氓與學生包圍淡水區署及警察所。 同日有居民進入駐淡英國領事,要求領事介入遭到拒絕。
3月2日,據報有人燒毀外省職員宿舍。 下午三點,於淡水信用合作社二樓召集鎮內各里長、鎮代表及有力人士招開會議商討對策,鑒於有外來人士煽動居民,決議於同日晚間七點改在淡水劇場招開鎮民大會穩定情勢。
3月3、4日,當地仕紳陳玉光、楊三郎、杜家齊、施永錫、王榮生等組成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淡水分會。其分會成員於事後報告中遭指控於會議中決議要殺盡外人,並發動青年包圍砲台部隊搶奪槍械。 然此事未詳。
3月5日,淡水群眾進入淡水中學取得軍訓用槍枝,並聚眾攻打水梘頭駐軍,遭反擊後潰散。
3月8日駐淡水基隆要塞第二總隊出動維持治安。
3月10日上午,國軍進入淡水市街,淡水中學學生郭曉鐘於街上遭到射殺。 同日,淡水高爾夫球場總經理謝萬益在收拾文件時遭到囚禁,數日後家屬在某士兵的帶領下發現其屍身。
3月11日,國軍至淡水中學宿舍押走校長陳能通、郭曉舟(郭曉鐘之兄),理化老師盧園遭射傷;體育老師黃阿統則在淡水女中前被捕。盧園於同月18日傷重死亡。 同日,淡水鎮民代表李祖山遭到逮捕。 在「台灣二二八事變基隆區綏靖報告書」中指控陳能通「發表謬論」、「煽動學生」導致流氓與學生在淡水中學舉辦軍訓,該報告也指控此軍訓並由黃阿統主持,並意圖奪取軍隊武器。 然而據蘇文魁考證,淡水中學的槍枝係於1939年配發至淡水中學,並作為軍訓配槍使用。1946年夏季於淡水中學舉辦「台灣省第一屆青年夏令營」,時任台灣警備總司令參謀長柯遠芬擔任該營副主任,並對該活動舉辦地淡江中學的配合非常滿意。時任淡江中學校長陳能通希望將配槍收回,惟未受柯同意,並要求淡江中學暫為保管,導致二二八事件發生時,淡水居民多得知該地擁有槍枝。 顯見此項指控係基於淡水中學有保管槍枝之事實,加以穿鑿附會而成,在無確切證據的情況之下,即採取「能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人」的舉措。
3月12日,林石定於家中遭到逮捕, 並與李祖山與一同於關渡遭到槍殺。據蘇文魁認為,林石定和李祖山是地方角頭,在事件期間前往尋找淡水區長無果後,憤而率眾焚毀淡水區長官舍附近的福州商人的家具、棉被,因此而被捕。
3月13日,淡水鎮公所職員吳有德在家中遭到軍警逮捕,並於15日進行槍決。
3月15日第21師第八連進駐執行清鄉綏靖。
另外據報事件發生期間位在淡水的警察所槍枝失竊。
2.2三芝區
據時任三芝鄉長張均田事後報告,事件發生後即招集各村長要求維持治安並且密切注意外來人士動向,因此該鄉於二二八事件期間生活照常無甚影響。
2.3石門區
事件發生後召開鄉民代表、村長會議商討因應辦法,除石門國民學校教員一人於金山鄉被人毆打外石門境內情勢穩定,並於3月10日國軍進駐後恢復往常。
2.4金山區
據時任金山鄉長賴崇壁於事後報告金山鄉內情形約略如下:
3月2日,數十人攜帶利刃威脅警察並強奪派出所武器。
3月3日,數百人搶奪國軍兵舍,並準備搶奪國軍武器。
3月4日,組織保安隊包圍金山砲台,並要求該台國軍繳械。該台長與此後密派員聯繫基隆要塞,然為人所阻。
3月9日,有人擅發通知單招集鄉內青年編組保安隊。
3月10日,基隆要塞司令部援軍進入金山維持秩序。
黃克武、洪溫臨於〈悲劇的歷史拼圖――金山鄉二二八事件之探悉〉一文內指出:事件發生前國軍屯駐金包里砲台的部隊與地方關係即已不睦。事件發生後,當地維持治安的警察未免遭到清算早已離去。為維持治安,鄉民公推時任鄉長賴崇壁之子賴克武為首,組成保安團維持地方治安。故賴崇壁所指出3月2日強奪派出所武器的事情,係為其子所為。可見治安團活躍其間係在3月2日至國軍進入金山前的3月9日。
國軍於3月10日進入金山後,即進行一系列「維安」工作,使得金山的情勢得以如賴崇壁所言得以「恢復」。自3月10日以後事項係參照黃克武與洪溫臨的分析,依照日期簡要條列之。
3月10日,國軍進入金山鄉後沿路進行掃射。高環、吳蓋一夫婦、劉萬壽於掃射過程中喪命。
3月11日,農夫郭阿呆於路上遭到射殺。
3月16日,萬里鄉民蔡福被以「參加二二八事件暴動份子」名義,於金山慈護宮前槍斃。
另外尚有罹難者:施金榮、陳金埤、許日生、簡德發等,受拘押者包含:賴武名、簡水來等人。
2.5萬里區
3月6日,萬里人林阿土、陳成子夥同金山人楊來外等數人,至瑪鋉派出所搶奪槍械五支,但於日後歸還並無缺失。爾後兩人曾遭逮捕,並押送至野柳海軍要塞,雖後兩人脫逃藏匿於萬里山區。最終兩人於4月6日遭到逮捕,並押送至金山砲台拘禁。
3月7日,暴徒數名到大埔警管區搶奪槍枝。
2.6八里區
據時任八里鄉長鄭金漢事後報告,八里境內直至3月2日才得知台北的情況,並由鄉長召集職員等訓示要求注意外的人等項。
該區二二八事件的受傷者尚有:林清港、曾東坡、林進富等人, 茲不贅述。
2.7五股區
據1947年4月24日五股鄉長鄭榮陸報告,五股在二二八期間情勢安定並且公司機關及學校皆正常運作。僅只有於3月5日召開鄉民大會商討米荒對策,3月10日轄下各村召開村民大會宣導戒嚴時期應遵守之規定。
然而在同年3月20日的一份刑事案件報告中卻有不同的紀錄。該報告指稱在3月2日,地方流氓陳甘泉夥同數人繳解洲子尾警察派出所槍械,並毆打員警,更於同日焚毀更寮派出所的公文書類。3月5日更使用手槍擊斃了一名從觀音山下山的卡車駕駛。據查,陳甘泉等於二二八期間組成以維護治安之名服務隊,成員另有同屬更寮村人數名。該報告更認為,由陳甘泉組成的服務隊性質是類似於台北的忠義服務隊。 此外陳甘泉等人在這期間也挾怨報復曾經拘捕過他們的警察鄭水金,並在陳甘水友人陳波臣的指揮下焚毀鄭水金的私宅。 故鄭榮陸的報告有所問題,未盡真實情況而告之。
在上述所列區域中,地方民眾與政府機關產生衝突的原因也非常多。有因為私怨,如五股區陳甘水等焚毀員警鄭水金宅。有因為地方與機關間長期的不睦,如金山區由賴克武帶領的保安團與金山砲台國軍間的衝突。也有單純只是偷雞摸狗想要混水摸魚的人,如士林區的流氓謝溪石等人的盜竊。但是更多的罹難者,僅僅只是因為在路上經過或是遭到指控,就被波及、逮捕甚至是槍決,從此一去不復返。顯見二二八事件期間,衝突與罹難的原因諸多,並無法以單一視角來詮釋二二八事件的意義。
同時必須要注意到,觀音山在二二八事件前即為嫌疑人藏匿地點。就目前筆者所接觸到的資料,在事件前即有陳洲上隱匿在觀音山區。 甚至在1950年,台北縣警察局更直接指出觀音山區是流氓的根據地。 由此可見,即使是標高僅有616公尺的低海拔觀音山區,政府如欲進行山區治理仍有其限制。那麼,在更為廣大的草山區域,政府的觸角要有效控制山區地方更為不易。而二二八事件,不應該僅只以過往貪官汙吏導致民變的角度視之。若從地方治理的角度切入,便可發現在當時政府對地方控制力的薄弱與不完善。
至於作為分析核心的草山(陽明山),限於篇幅,我們下次再談。
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1.二二八事件資料庫
2.黃克武、洪溫臨,〈悲劇的歷史拼圖――金山鄉二二八事件之探悉〉,《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台北:36,2001),頁1~44。
3.紀榮達,〈堅定不屈臺灣魂:吳有德〉,《滬尾街》,第6期,1992年9月。
4.蘇文魁,〈「二二八事件」的淡水悲情〉,《文化淡水社區報》88期,網址:http://www.tamsui.org.tw/88-3.html。
5.賴澤涵總主筆,《『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台北:時報文化,1994。
6.張炎憲、胡慧玲、黎澄貴採訪紀錄,《淡水河域二二八》,台北:吳三連基金會,1996。
5 Comments Add you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