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台灣八旗文化出版社總編輯富察(本名李延賀)赴中國探親時,在上海被「秘密拘捕」。《紐約時報》指出這讓人想起2015年的銅鑼灣事件,本文將簡要回顧3月以來的富察失蹤事件。
3月31日,李戡在其臉書李戡打台辦除三害,發文「台派陣營的中共臥底回老家被抓了」。
4月20日,中國旅美作家貝嶺在社交媒體披露富察失聯的消息,呼籲上海警方,包括國安系統及國保系統放人,讓富察自由並返回台灣的家。該帖文已被刪除,貝嶺解釋是家屬希望低調營救。同日,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在記者會上透露富察「人是平安的」,指政府一直關注事態發展,但必須充分尊重家屬意見,詳情不便對外說明。
李戡發文,主張 「富察被捕,不是因為作為知識份子被迫害,而是因為身為黨員在台灣工作失敗被整肅。」;同時,重發舊文,重申「富察是中共派來台灣工作的黨員」,並提出【詭異的官司】、【富察是中共黨員】、【富察出入境受到保護】、【富察通過中共政治審核】、【富察在網路上被保護起來】五大疑點。
4月21日,台灣行政院長陳建仁回應富察失蹤事件時指,政府會為家屬提供必要的關懷和協助。
4月22日,部分八旗作者與工作夥伴聲援富察,呼籲中國立即釋放富察,讓其早日與家人團聚,回到其熱愛的出版工作。何清漣投書,回應李戡提出【詭異的官司】。
李戡【詭異的官司】的論點是市面上販售的《紅色滲透》在旺中撤告後,仍維持初版,特別是2019年出版時指控旺中是紅媒的章節,到現在一個字都沒有刪、也沒有做任何更正;其他仍被告之人則多是徵引者而非作者或出版者,旺中避重就輕,暗示富察可能有特殊身份。
身為參與者的何清漣(《紅色滲透》作者),指旺中曾要求「富察提供我在台灣一個月的行程表」,讓何清漣恍然大悟重點所在,認為旺中提告,醉翁之意不在酒(筆者理解為借此向中共轉報何清漣在台行程)。
4月23日,李戡貼文反駁:「但凡對法律稍有常識,就會知道對方要行程表,是為了確認富察幫何清漣在台灣安排這本書的演講次數,以利後續提出損害賠償請求。」
4月24日,矢板明夫貼文「在台灣,卻有人在既無人證又無物證的情況之下,說富察是中共間諜。讓人覺得既憤怒、又悲哀」,回應「質疑富察是中共間諜的人,舉出的理由其實只有兩個。一個是富察在2011年接受天下雜誌採訪時、承認自己是共產黨員」及「第二、說富察在兩三年前曾回過中國,又安然無恙歸來,所以一定是受到了官方保護。這個邏輯在富察被捕那一天就不成立了」,可對應李戡的【富察是中共黨員】、【富察出入境受到保護】。
李戡在【富察是中共黨員】一節中指出,「像富察這樣能在海外長期定居的黨員,必定經過黨組織嚴格審批。他在海外的工作報告,只會寫的更多;他每次回老家和黨組織談話,要彙報的東西只會更詳細」,矢板明夫指出「如果富察真是被派來臥底的,那麼,他應該要想方設法隱瞞黨員身分才對」,否定了臥底的可能性,但未否定「中共派來台灣工作的黨員」一類具有特殊身份的角色。對於【富察出入境受到保護】一節,矢板明夫的論點放在「過去沒事、現在有事」上,指富察在2020年6月回中國未遇阻攔,皆因時間尚早,如果再晚一點就可能出事。
不難發現,主要反對者都未能有效擊破李戡的論點。以筆者看來,主要原因是李戡的論據建基於思想實驗(Thought experiment)。要擊破思想實驗,必須有事實證據,但以中國共產黨的保密主義特質,除非出現蘇聯解體一類的情況,使中共檔案流出,否則在可見未來也不會有實在證據説明是非黑白。
4月26日,中國國台辦確認李延賀(富察)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正接受國家安全機關的調查。
正如王丹所說,這是中國熟悉的人質外交手段,在目前國際情勢下,台人、在外港人前往中國必須慎之又慎。據聞富察返中爲了辦理註銷原戶籍,陸委會之後説明「未要求須親自返中辦理」,而是可以依照特殊情況衡酌個案。這明顯是在詭辯——富察依照陸委會(或其他主管單位)定下的規則返中,出事前能安全往返中國,爲什麽會認爲下次就會出事?現在出事了,陸委會卻説富察沒有事先質疑規則的合理性,沒有自行評估會否被中國扣押,這是何其荒唐?
筆者建議,若從中國移民來臺,或曾發表/轉貼臺獨言論的人,經過審慎考慮後,仍認爲有有前往中國的必要,可以先公開求助政府或議員,若遭拒絕、無視或表示無能為力,可將錄音留給台灣友人後,再行出發。即使不幸出事,亦能換來更積極和有力的協助,也可減少不必要的爭議和拉扯。
最後,祝願富察平安歸來。